"教禁"主要有兩種含義,一種是指清朝的教禁,另一種是指一般的教化和禁令。
清朝的教禁發生在雍正二年(1724),因羅馬教皇與清廷發生中國禮儀之爭,清政府下令禁止天主教,不許中國人信教。各省西方傳教士被遣往澳門、廣州,不許入內地傳教。各地教堂被改為公廨、倉庫、書院及廟宇等。只有在北京的傳教士沒有遭到驅逐。乾隆、嘉慶、道光各朝一直嚴厲執行禁令。在此期間,凡傳教士秘密進入內地傳教者,均遭清政府嚴厲鎮壓。直到1939年,羅馬教廷才撤消禁止中國教徒祭祖的禁令。
另一種含義是指一般的教化和禁令,這是對教化和禁令的一般性描述,沒有特定的歷史時期和宗教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