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是一個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其主要職能包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教育系統法治建設。
負責當地的教育統籌規劃,承擔與教育發展相關的重大問題調研、政策研究,擬定並實施等。
指導、督促和檢查學校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等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統相關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組織或配合查處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統籌管理教育經費的籌措和管理,監督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
綜合管理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等各類教育。
負責教育評估,對教育質量進行檢查。
指導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統籌規劃並指導局直屬單位和全市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此外,教育局還涉及教師資格認定、職稱評審、人事管理等工作,以及負責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調整和學校基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