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不公平和不公正的體現
教育歧視是指基於個人的身份或分類而非個人特質給予不同且較差的對待,這種對待通常包含負面眼光。它是社會不公平和不公正的體現,可能會導致遭受歧視的羣體對他人產生憎恨或仇視心理,對社會產生抱怨情緒,進而造成社會矛盾和衝突,對社會穩定產生不利影響。
教育歧視可能表現爲學校或教師根據學生的性別、種族、宗教信仰、家庭背景或學習能力等因素進行歧視,例如某些學生可能因爲他們的背景或能力而受到不公平的對待或機會限制。此外,教育歧視也可能侵犯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對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心理健康發展產生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