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導向作用。教育目的為受教育者和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明確的方向和預定的髮結果,指導教育活動的進行,確保教育活動不偏離既定的方向和目標。
激勵作用。由於教育目的具有理想性特點,它能夠激勵教育者和受教育者追求更高層次的發展,成為他們前進的動力。
評價作用。教育目的為評價教育活動的質量和效果提供了根本的標準,無論是過程性評價還是終結性評價,都需以教育目的為根本依據,以此來衡量實際教育活動與預定目標的偏差。
選擇功能。教育目的確定了教育內容選擇的基本範圍,保證了教育能夠科學地取捨人類豐富的文化,同時為選擇相應的教育途徑、方法和形式提供了依據。
協調作用。教育目的協調學校、家庭、社會等各方面教育力量,促進學生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