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觀察法。在自然狀態下,研究者有目的、有計劃地考察事物現象。這包括使用感官或藉助設備進行觀察,並做詳細準確的記錄。
調查法。通過有計劃地了解教育活動的歷史現狀與發展、經驗與問題,經過分析綜合,得出正確結論以指導教育實踐。這包括觀察、談話、問卷調查、個案分析等。
實驗法。研究者按照研究目的,合理地恰當控制或創設一定條件,人為地變革所研究對象,從而驗證假設探討教育現象。
個案法。對某一個體或群體組織在內連續進行調查、了解、收集全面的資料,從而研究其心理發展變化的全過程的方法。
歷史法。通過蒐集某種教育現象發生、發展戰略和演變的歷史事實,加以子系統客觀的分析研究,從而揭示其發展基本特徵的一種研究方法。
比較法。對某類教育現象在不同時期、不同地點、不同情況下的不同表現進行比較分析,以揭示教育的普遍規律及其特殊競技狀態,從而得出符合客觀實際的結論的方法。
分類法。依據事物的性質、特點、用途等,根據他們的相同屬性可以歸為一類,根據不用的屬性又可以區分若乾類的一種認識事物的方法。
綜合法。把研究對象的各個部分、各個方面和各種因素結合起來,從總體上把握和認識事物。
測量法。預設一套規則給測量對象,分析某些特徵,得出的結論可以為事物提供進一步診斷和評價分析。
這些方法各有特點,適用於不同的研究目的和場景。在實際套用中,研究者通常會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