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費附加是指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同級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同級財政部門監督管理的專門用於發展地方教育事業的附加資金,屬於政府性基金收入,在預算管理中列入一般公共預算。教育費附加是對在城市和縣城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實際繳納的三種稅稅額徵收的一種附加,具有專款專用的性質,主要用於發展地方性教育事業,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
此外,與教育費附加相關的還有地方教育附加,具體的繳費主體是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納稅人,即凡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照規定繳納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