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
文化是指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
文化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等方面,物質文化是指人類創造的種種物質文明,如交通工具、服飾、日常用品等;制度文化是指生活制度、家庭制度、社會制度;精神文化則包括思維方式、宗教信仰、審美情趣等。文化也可以被狹義理解為僅指精神活動及其成果,例如政治法律思想、社會倫理道德、藝術、習俗等。文化對社會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作為人類改造世界的工具和手段,是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力。文化還有教化和培育的功能,可以反過來影響人、塑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