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中的標點符號主要包括逗號、頓號、分號、冒號、句號、感嘆號、問號、引號、書名號、括弧、省略號和破折號等。這些標點符號在文章中的使用規則如下:
逗號、頓號、分號、冒號和句號。這些標點符號都緊跟在文字後,占一個字的位置,寫在文字後一格的左下方。
感嘆號和問號。這些標點符號放在文字後,占一個字的位置,寫在文字後一格的左半邊。
引號。引號占兩個字的位置,前引號寫在引文前面一格的右上角,後引號寫在引文後面一格的左上角。
書名號。書名號占兩個字的位置,前書名號寫在書名前面一格的右半邊,後書名號寫在書名後面一格的左半邊。
括弧。括弧占兩個字的位置,前括弧寫在注釋文前一格的右半邊,後括弧寫在注釋文後一格的左半邊。
省略號和破折號。這些標點符號占兩個字的位置,寫在兩格中間。
此外,破折號和省略號可以放在一行的開頭,也可以放在一行的末尾,但不可以把一個符號分成兩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