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口"制是清代用來控制房屋規模和大式建築大木做法等的模數制尺度,作為建築模數的標準單位。它與宋代的「材份等級」制相似但有所改良。以下是關於「斗口」制的詳細解釋:
定義與來源:
「斗口」制是基於宋代《營造法式》的材份制度,但在宋制八等級基礎上進行了改良。
它規定了適用於房屋木構架以及斗栱的各個構件的尺寸,具體規定在《工程做法則例》中。
尺寸定義:
「斗口」制的尺寸定義基於安裝斗栱栱件的開口尺寸,其寬度為0.6營造尺(約為19.2cm),作為一等材的模數。
此後,每減0.5寸,作為下一個的材料等級,共增為十一等材。
意義與作用:
與宋制的「八等材制」相比,「斗口」制更為精密,特別是對宋四、五等級進行了合理調整。
「斗口」的使用簡化了宋制的「材、栔、份」的換算,使得計算更為直觀和便利。
套用範圍:
「斗口」制不僅適用於大式建築的木構架和斗栱尺寸,還涉及到建築規模的大小調節。
綜上所述,「斗口」制是清代建築中一種重要的模數制度,它不僅繼承了宋代的材份制度,還進行了改良,使得建築設計和施工更加標準化和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