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字在文言文中的用法多樣,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介紹動作行為發生的地點或時間。例如,用於動詞或謂語之後作補語,表示動作發生的位置或時間。如「戰於泓」(《子魚論戰》)中的「於泓」指在泓水之地進行戰鬥。
介紹動作行為的原因。常譯為「由於」或「因為」。如「業精於勤,荒於嬉」(《進學解》)意指學業由於勤奮而精進,由於嬉戲而荒廢。
介紹動作行為涉及的對象。常譯為「對」或「向」。如「告於蒞事者」(《捕蛇者說》)意為向管理事務的人報告。
介紹動作行為的主動者。有時與「見」「受」等字搭配,表示被動。如「智勇多困於所溺」(《伶官傳序》)意指智慧和勇氣多在自己所沉迷的事情上受到困束。
介紹比較的對象。常譯為「比」。如「冰,水為之,而寒於水」(《勸學》)意為水結冰後比水更寒冷。
用在動詞前,無實義。如「黃鳥于飛」(《詩經·葛覃》)中的「於」沒有具體意義。
此外,「於」字還可以用於表示方向、方面或觀點的關係。如「固而近於費」(《論語》)中的「於費」表示靠近費地;
「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論語》)中的「於我」表示對於我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