旟鼎是西周早期的青銅禮器,通高77厘米,口徑56.5厘米,重78.5千克,由西周康王時期製作,於1972年在陝西省眉縣楊家村出土,現收藏於陝西歷史博物館。旟鼎的造型敦厚雄偉,造型厚重莊嚴,其上裝飾有精美的紋樣,包括立耳、三柱足、口沿下方飾有獸面紋和細雷紋地襯,耳外側飾有兩條蟠龍。
旟鼎的內壁鑄有銘文,共四行二十八字,大意是關於某年八月初,王姜將原賜予師櫨的土地收回後轉賜給旟,旟為了紀念這一榮譽而製作此鼎。這些銘文反映了西周早期的土地占有制形態,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表明王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擁有將土地和耕種土地的人任意賜給下屬的權利,同時也有權將土地收回。臣屬對君王所賜的土地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
旟鼎的銘文對於研究西周初期的土地制度、政治制度以及社會結構等提供了重要的歷史資料。其上的銘文是研究古代歷史的寶貴材料,被認為是中國文字史上繼甲骨文之後又一種較為成熟的文字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