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市制度可以分為四個等級,包括:
政令指定都市(簡稱「政令市」):人口約50-70萬以上可提出申請核可。
中核市:人口達30萬人可提出申請核可。
特例市:人口達20萬人可提出申請核可。
一般的市:人口達5萬人的町、村可提出申請核可。
此外,日本全國總共有20個政令市,這些政令市、中核市、特例市以及一般的市構成了日本的市制度。
以下是一些日本的市的例子:
東京都:日本首都,人口約1351萬人,以金融、科技、零售和服務業為主要支柱產業。
橫濱市:緊鄰東京的日本第二大城市,人口約376萬人,世界第二大國際海港。
大阪市:日本第三大工商業城市,人口約269萬人,以製造業、物流和服務業為主要支柱產業。
名古屋市:日本第四大城市,工商業發達,人口約226萬人。
札幌市:號稱「北國之都」,人口約191萬人,以農業、漁業和旅遊業為主要支柱產業。
京都市:以燦爛的文化和名勝古蹟聞名於世,人口約146萬人。
福岡市:港口城市,人口約153萬人。
這些城市不僅在經濟上扮演著重要角色,也是日本文化和歷史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