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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知事是什麼職位

知事是日本都道府縣行政區的首長名稱,其職位相當於中國的省長。知事負責管理和執行轄區內各項事務以及屬於其權限範圍內的國家和其他公共實體的事務。知事的權力包括:

專決處分權:在無法及時召開議會的情況下,知事有權就必須儘早處理的事務自行制定相關條例。

否決權:對議會制定的預算案或條例無法接受時,有權要求議會重新審議。

人事權:有調動、晉升和處分政府部門工作人員的權利。

稅收權力:有設立和調整地方稅的權力。

自1947年起,日本的都道府縣知事改爲民選產生,一般由當地戶籍的18歲以上公民投票產生,任期四年,沒有連選連任的限制。知事的選舉投票的選民有戶籍限制,但知事的競選人可以是“外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