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主要的武裝力量
日本自衛隊是日本最主要的武裝力量,成立於1954年7月1日。
日本自衛隊的前身是1950年組建的國家警察預備隊,後來經過多次改革和發展,於1954年6月9日根據《防衛廳設置法》和《自衛隊法》正式成立,並發展成爲擁有陸海空三大武裝力量的自衛隊。根據日本的《和平憲法》第九條,日本的軍事實力只能維持在自衛所需的水平,總兵力不得超過10萬,軍艦數量不得超過30艘,總排水量不得超過10萬噸,不能擁有航母及核動力潛艇,作戰飛機數量不得超過500架,不得擁有遠程轟炸機,不得發展彈道導彈技術。日本自衛隊在戰後日本的安全保障中扮演了關鍵角色,是一支裝備精良、訓練有素的武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