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察的階級分為以下等級:
巡查:警官的最低級別,相當於基層警員,主要負責派出所值班等任務。
巡查部長:位於巡查之上,通常擔任警視廳或縣警察本部的刑事搜查組長,相當於刑事重案組組長。
警部補:位於巡查部長之上,通常擔任警視廳或縣警察本部的刑事搜查課系主任,相當於刑事重案組和特高課副主任。
警部:位於警部補之上,通常擔任警視廳或縣警察本部的刑事搜查課系長至副課長,相當於刑事重案組和特高課主任。
警視:位於警部之上,通常擔任警察廳課長輔佐、副課長,警視廳或縣警察本部課長、理事官、管理官等職。
警視正:位於警視之上,通常擔任警察廳室長、理事官、調查官,警視廳參事官、本部主要課長等職。
警視長:位於警視正之上,通常擔任警察廳各課課長、室主任,警視廳主要參事官等職。
警視監:位於警視長之上,是警察階級中的高級職位。
警視總監:位於警視監之上,是日本警察的最高職位。
以上等級從低到高依次排列,展示了日本警察的完整階級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