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戶、禮、兵、刑、工
明朝的六科制度是與六部相對應的監察機構,具體包括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每科都設有給事中,負責監督六部的運作。以下是六科的具體職責:
吏科。主要負責官員選拔和考核。
戶科。負責監督財政和人口管理。
禮科。負責監督國家儀式和祭祀活動。
兵科。負責監督軍事人事和軍事裝備。
刑科。負責監督司法和刑罰執行。
工科。負責監督公共工程和建築。
六科給事中是皇帝直屬的官員,雖然官職品級不高,但擁有較大的權力。他們的主要職責包括侍從、規諫、補闕、拾遺和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六科給事中還有封駁職能,即對皇帝發出的制敕進行覆核,如有不當之處可以封還並奏報。此外,六科還給事中對京內外上給皇帝的奏章進行分類處理,如有不當之處可以進行駁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