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加班薪資的計算方式如下:
正月初一至初三(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三倍的加班工資。
除夕初四至初六(週末休息日或週末休息日的調休日)如果用人單位無法安排補休,應支付勞動者兩倍的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通常是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如果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則按不低於該約定執行;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則按集體合同約定或勞動者本人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確定。
需要注意的是,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加班工資應併入工資薪金收入,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請諮詢相關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