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的過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成立清算組。公司解散事由出現後,應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通常由股東組成。
通知債權人並申報債權。清算組應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需在接到通知或公告之日起一定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清理公司財產和編制財務報表。清算組需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制定並實施清算方案。清算組需制定清算方案,該方案應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支付債務和稅費。清算組需清償公司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算組需處理與清算相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參與民事訴訟活動。清算組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分配剩餘財產。在支付所有債務和稅費後,清算組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製作清算報告。清算結束後,清算組需製作清算報告,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註銷登記和公告。清算組將清算報告及相關檔案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如果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應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