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
服務合同是一種協議,其中一方當事人(服務提供方)向另一方當事人(服務接受方)提供特定的服務,作爲交換,服務接受方按照約定向服務提供方支付一定的服務費用。
服務合同可以是一次性的,也可以是長期性的,其內容可以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服務、保管、倉儲、承攬、委託、行紀、居間等服務。技術服務合同是服務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指的是一方利用其技術知識爲另一方解決特定的技術問題,例如改進產品結構、提高產品質量等,這類合同通常不包括建設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根據《合同法》,服務合同是諾成合同,即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時起成立,不依賴於服務費用的交付或合同義務的履行。同時,服務合同爲非要式合同,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並未就服務合同的形式作出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