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辦理身份證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驟:
準備材料。需要準備監護人的身份證、孩子的戶口簿、孩子的照片(照片要求符合規定,某些地區可能還需要《廣東省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採集回執》)、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辦理身份證需要監護人的陪同。
辦理地點。到孩子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派出所進行辦理。
填寫申請表。在現場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採集信息。現場採集人像及指紋信息。
繳納費用。根據規定繳納證件工本費。
領取身份證。可以在指定的時間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派出所領取證件,或者選擇郵寄方式。
對於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辦理身份證遵循自願原則,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如果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樣貌發生較大變化,應及時帶孩子去派出所重新拍照換證,以免使用時造成不必要的痲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