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徵收率是指在納稅人會計賬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賬或者其他原因導致難以準確確定納稅人應納稅額時,由稅務機關採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納稅人應納稅款的一種徵收方式。具體來說,核定徵收可以分為兩種方法:
定率徵收:即核定應稅所得率,根據納稅人的收入額或成本費用支出額來計算應納稅款。
定額徵收:即核定應納稅所得額,直接確定納稅人應繳納的稅額。
核定徵收的稅率需要根據企業的性質不同來核算,企業應稅所得可以通過以下公式計算:
企業應稅所得 = 收入總額 * 應稅所得率
或 = 成本費用支出額 / (1-應稅所得率) * 應稅所得率
此外,核定徵收也被稱為定期定額,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納稅人需要自報生產經營情況和應納稅款,稅務機關則根據這些信息對納稅人一定時期內的稅款徵收率和徵收額進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