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對皇族女性的一種稱呼
「格格」是清代對皇族女性的一種稱呼。
「格格」原本是滿語的音譯,意為「小姐」「姑娘」等,在清代,除了皇帝的女兒被稱為「公主」外,其他宗室之女,包括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的女兒,在婚前也統稱為「格格」,並且根據其父親的地位和母親的品級不同,「格格」的封號也有所不同,例如親王之女可被封為「和碩格格」,郡王和貝勒之女可被封為「多羅格格」,貝子之女可被封為「固山格格」,而鎮國公、輔國公之女則簡單地稱為「格格」。
此外,「格格」有時也用於尊稱其他地位高貴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