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令尹子文之族有乾法者,廷理拘之,聞其令尹之族也,而釋之。子文召廷理而責之曰:「凡立廷理者,將以司犯王令,而察觸國法也,夫直士持法,柔而不撓,剛而不折。今棄法而背令,而釋犯法者,是為理不端,懷心不公也。豈吾有營私之意也!何廷理之駁於法也?吾在上位,以率士民,士民或怨,而吾不能免之於法。今吾族犯法甚明,而使廷理因緣吾心而釋之,是吾不公之心,明著於國也。執一國之柄,而以私聞,與吾生不以義,不若吾死也。」遂致其族人於廷理。曰:「不是刑也,吾將死。」廷理懼,遂刑其族人。成王聞之,不及履而至於子文之室,曰:「寡人幼少,置理失其人,以違夫子之意。」於是黜廷理而尊子文,使及內政。國人聞之曰:「若令尹之公也,吾黨何憂乎?」乃相與作歌曰:「子文之族,犯國法程。廷理釋之,子文不聽。恤顧怨萌,方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