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折舊計算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平均年限法。每年折舊額=原值/預計使用年限。例如,一輛10萬元的汽車預計使用10年,則每年應計算1萬元的折舊。這意味著在第一年末,汽車的價值是9萬元;第二年末,價值降至8萬元,依此類推。
工作量法。按照行駛的里程計算折舊,折舊額=原值×(已經行駛的里程/預計行駛里程)。例如,一輛10萬元的汽車預計行駛里程為10萬公里,則每行駛1公里提取1元的折舊。這意味著在行駛1萬公里後,汽車的價值是9萬元;在行駛2萬公里後,價值降至8萬元,依此類推。
雙倍餘額遞減法。折舊百分比=2/預計使用年限。每年的折舊額=年初時的價值×(折舊百分比)。剩餘價值平均分攤在預計使用年限的最後兩年。
年數總和法。折舊額=原值×(還可以使用的年限/使用年限總和)。
這些方法提供了不同的視角來計算汽車的折舊,具體使用哪種方法取決於您的需求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