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的追訴期限,即訴訟時效,通常為三年。
這一期限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的,但有以下特殊情況,如果自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即使權利人未提出申請,人民法院通常也不會予以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訴訟時效期限。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如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延付或拒付租金、暫存財物丟失或損毀等情況,其訴訟時效期限可能為一年。
民事案件的追訴期限,即訴訟時效,通常為三年。
這一期限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的,但有以下特殊情況,如果自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即使權利人未提出申請,人民法院通常也不會予以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訴訟時效期限。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如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延付或拒付租金、暫存財物丟失或損毀等情況,其訴訟時效期限可能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