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在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中,除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也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
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在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中,除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也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