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是一種綜合性的措施,旨在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通過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來維護和提高土地的生產力,同時減輕洪水、乾旱和風沙災害,充分發揮水土資源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建立良性的生態環境,支持可持續發展的生產活動和社會公益事業。水土保持的實施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工程措施。包括改變小地形的方法,如坡改梯、平整土地、修建梯田、攔水溝埂、水平溝等,以攔蓄地表徑流、增加土壤降雨入滲,改善農業生產條件。還有山坡防護工程、山溝治理工程、山洪排導工程和小型蓄水用水工程等,以防止坡地水土流失,減少或防止形成面徑流。
法律法規和管理。加強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制度體系的建設,強化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的全鏈條全流程管理,開展常態化的水土保持遙感監管,以及對違法行爲的查處。
農業和林業活動的影響。從事農林開發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應採取合理的作業方式減少對原地貌和地表植被的擾動和損毀,珍惜和合理利用表土資源和地表植被,採用塊狀、帶狀等局部整地方式,充分利用當地材料營造水土保持措施。
生態修復。在適宜的地區實施水土保持生態修復工程,實行封育保護、封山禁牧,促進自然的生態自我修復能力。
監測和預報。加強水土流失監測和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提高水土流失調查評價和監測預報水平。
通過這些綜合措施,可以有效預防和控制水土流失,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