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水罪是指故意決水、製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決水罪是一種使用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決水罪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的決水行為,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如果決水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嚴重後果,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決水罪是指故意決水、製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決水罪是一種使用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決水罪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的決水行為,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如果決水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嚴重後果,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