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戶沒有交電費,供電公司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條的規定終止供電。用戶在收到催告後,應在合理期限內支付電費和違約金。如果用戶在催告後仍不支付,供電公司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式終止供電,並且應當事先通知用戶。
在發現電費欠繳時,用戶可以採取以下步驟:
檢查電錶,看跳閘黃色指示燈是否常亮,以確認是否欠費。
使用微信、支付寶、掌上電力等繳費軟體繳納電費。
如果電錶跳閘指示燈沒有亮起,可能是室內電箱跳閘,需要檢查跳閘空開是否能正常閉合,如果不確定,應聯繫專業電工處理。
如果用戶已經拖欠電費,供電公司有權中斷供電,並且在催告後,如果用戶仍未在合理期限內支付電費和違約金,供電公司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式中止供電,並事先通知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