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無法承擔律師費用,可以通過法律援助制度獲得律師的幫助。法律援助制度旨在爲經濟困難的人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下情況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
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
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
在刑事訴訟中,如果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未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爲其免費辯護。特別是對於聾啞、盲人、未成年人或可能被判死刑而沒有辯護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必須無償地爲其指定辯護律師。
申請通過後,當地司法機關法律援助中心會指派法律援助的律師,此時不需要付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