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程式是指人們遵循法定的時限和時序,按照法定的方式和關係進行法律行為的過程。它具有形式性、法定性、有效性和公正性等特徵。法律程式可以分為公法程式和私法程式,按法律關係的性質可以分為法律制定程式、法律解釋程式、法律實施程式和法律監督程式等,按所屬法律部門不同可以分為憲法(選舉)程式、立法程式、行政程式、司法(訴訟)程式、仲裁程式等。
法律程式的具體步驟包括起訴、受理、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評議和宣判等。例如,在民事訴訟中,起訴方需要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人民法院會審核收到的資料和證件,符合條件的,會發放立案通知書。起訴方需要到立案庭預交起訴費,遞交證據書。等待法院的通知;被告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舉證;人民法院傳送傳票,通知雙方當事人開庭時間和地點;開庭審理;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