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國家司法體系的核心機構,主要負責審判工作,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具體作用和職能如下:
懲罰犯罪和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解決民事和行政糾紛。
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
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和權威。
此外,法院在司法過程中堅持司法公正,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遵守法定程式,依法保護個人和組織的訴訟權利及其他合法權益,尊重和保障人權。法院還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乾涉,確保審判的公正性和獨立性。法院體系遵循憲法、法律的規定,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設定,體現了我國司法體系的組織性和法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