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的意思涉及心理活動對特定對象的指向和集中,它是感知覺、記憶、思維、想像等心理過程的一種共同特徵。注意的兩個基本特徵包括:
指向性。這是指心理活動有選擇地反映某些現象,而忽略其他對象。
集中性。這表現為心理活動在選定的對象上保持較高的強度或緊張度,從而抑制干擾刺激。
注意可以分為兩類:
被動注意。也稱為不隨意注意,是對外界刺激自然、無意識的反應,通常由刺激的強度決定。
主動注意。也稱為隨意注意,是有目的、自覺的心理活動,需要付出努力。
此外,注意還可以表現為「留意」和「重視」「關注」,例如在鑽研業務時集中注意力,或者在法律執行中給予重視。這些描述共同構成了對注意概念的全面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