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拼音為zhù yīn,主要有兩種含義:
作為名詞,指用來表明或標明文字發音的語音符號。
作為動詞,指用同音字或符號來表明文字的讀音。
歷史上,注音符號最初以讀音統一會所定的字音為標準,後來轉為以北京音為標準。1930年,中華民國政府將注音字母改稱為「注音符號」,現在正式的稱呼是國語注音符號第一式。這種拼音方式在中國台灣省仍然沿用。
注音,拼音為zhù yīn,主要有兩種含義:
作為名詞,指用來表明或標明文字發音的語音符號。
作為動詞,指用同音字或符號來表明文字的讀音。
歷史上,注音符號最初以讀音統一會所定的字音為標準,後來轉為以北京音為標準。1930年,中華民國政府將注音字母改稱為「注音符號」,現在正式的稱呼是國語注音符號第一式。這種拼音方式在中國台灣省仍然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