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制用工是一種特殊的用工形式,涉及勞務派遣機構、勞動者和用工單位三方。
派遣制用工的具體情況如下:
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並負責支付報酬。
勞動者被派遣到用工單位,在用工單位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勞動。
用工單位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
這種用工形式常見於一些非核心員工或非專業性工作,如文員、保全、司機、清潔工等。勞務派遣機構負責派遣員工的人力資源管理服務工作,包括招聘錄用、勞動契約管理、績效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工資管理、保險福利管理等,並承擔所有的人事風險責任。
在勞務派遣契約中,通常涉及派遣單位、接受單位(即用工單位)和勞動者三方的關係。這種用工方式不同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的普通勞動關係,且在勞務派遣中,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和待遇與正式員工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