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爾幹是法國著名的社會學家,他的觀點主要圍繞社會學的對象、方法和社會現象的解釋等方面展開。
社會學的對象和目標:涂爾幹認爲社會是一箇獨立存在的實體,也是一箇不可分割的整體。社會學的對象必須是社會事實,即在社會層面上發生的社會現象。這些社會事實構成了社會,因此涂爾幹主張在社會整體的層次上進行適應性研究。
社會行動和社會結構:涂爾幹的社會學理論主要包括社會關係和社會團結等主線。他認爲個體的社會行動是由社會構建的,而不是個體思考和行爲的產物。社會能夠思考、行動並創造規則,集體意識決定個體思考和行動。
社會唯實論和社會整體論:涂爾幹反對社會還原論,認爲社會是一箇獨立存在的實體,同時也是一箇不可分割的整體。他主張在社會整體的層次上進行適應性研究,而不是用個人解釋社會現象。
社會現象的解釋:涂爾幹認爲社會現象不依據個體和個體心理來解釋。社會事實的功能始終應該在它和某種社會目的的關係裏尋找。
社會整合和社會秩序:涂爾幹認爲社會主要問題源自於社會化和個人主義的矛盾。他反對過度的個體能動,認爲社會應該高於個人,因爲事實和理論表明,個人主義不利於社會秩序,應當加以節制。
批判:涂爾幹的觀點也受到了批判,主要因爲他過於道德理想主義的思維表徵,以及對社會問題看法的單一性和片面性特點。他沒有去注重經濟政治制度,沒有去訴諸社會行動,理解行動者的主觀意義,因爲這些本身與涂爾幹的社會理論核心思想相矛盾。
以上是涂爾幹的主要觀點和理論貢獻,他的理論對後來的社會學家,如結構功能主義者等,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