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制度
深圳共有產權房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旨在幫助符合條件的居民擁有自己的住房。
共有產權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通過市場化方式建設和籌集的住房。這種住房限定了套型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和處分權利等條件,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供應。在共有產權房中,政府和購房人按照一定的份額共同擁有產權。共有產權房的申請條件和標準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規定,例如,申請人需要是深戶,在最近5年內沒有房產轉讓或離婚分割房產的記錄,並且未享受過其他購房優惠。這種房屋的配售方式包括輪候、抽籤、搖號和綜合評分等。共有產權房的面積和價格也受到限制,政府份額通常不高於50%,個人份額不低於50%。這些房屋在封閉流轉期間(通常爲5年)不能出售,之後可以申請政府回購或賣給適格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