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蒙古王公是清朝時期蒙古貴族的總稱,包括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台吉、塔布囊等不同爵位的貴族。這些爵位是根據蒙古封建貴族的身分等級和地位以及對清王朝的效忠來授予的,形成了清代蒙古王公貴族制度。根據爵位,他們可以獲得不同的俸祿和優厚賞賜,如年班、圍班、行走、貢物等,並允許世襲。不同品級的王公在儀衛、服飾、隨從、坐次等方面也有所區別,並且豁免各種賦役。
蒙古王公中還包括了外藩蒙古王公,這是清朝外藩蒙古的王公,其爵位分為六等: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鎮國公、輔國公。此外,還有台吉、塔布囊兩等,台吉、塔布囊的爵位相同,但在不同旗中有不同的稱呼。例如,土默特左翼旗、喀喇沁三旗稱塔布囊,其餘旗稱台吉。在外蒙古等處還設有汗,其地位高於和碩親王。
具體人物如鄂齊爾,是清朝蒙古王公之一,翁牛特部人,博爾濟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鐵木哥斡赤斤後裔,杜棱郡王博多的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