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司指的是公司解散後,依照法定程式清理、處分和分配公司的資產和債權債務,以了結公司的法律關係並剝奪公司法人資格的過程。
清算公司通常在公司出現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後進行。清算過程中,清算組需結清公司所涉稅款、註銷稅務登記,並辦理企業註銷登記。清算結束後,公司剩餘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或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如果清算過程中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清算組有義務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清算可以分為自行清算和法院強制清算兩種形式。自行清算中,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和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在指定清算中,法院將指定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組成清算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