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分為兩種:
有效期為5年,發給申請時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
有效期為10年,發給申請時16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
簽注有效期最長為1年,且有效次數和停留時限規定如下:
香港簽註:2次。
澳門簽註:1次。
持證人須在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有效期內,按照規定的次數和停留時限往來香港或澳門。
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分為兩種:
有效期為5年,發給申請時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
有效期為10年,發給申請時16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
簽注有效期最長為1年,且有效次數和停留時限規定如下:
香港簽註:2次。
澳門簽註:1次。
持證人須在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有效期內,按照規定的次數和停留時限往來香港或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