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
滿八旗,即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爾哈赤創建的一種社會組織形態,這種制度結合了軍事和農業,是軍政合一的最高單位。
八旗制度最初設立於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最初只有四個旗,分別是黃旗、白旗、紅旗和藍旗。到了1614年,由於努爾哈赤勢力擴大,原有的四旗被重新命名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並增加了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個新的旗,從而形成了八旗系統。這種制度不僅包括了滿族人,還後來包括了蒙古人和漢族人,形成了蒙古八旗和漢八旗。滿洲八旗是其核心。八旗制度在清代發揮了重要作用,是清王朝建立和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