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斤等於十六兩的制度起源於秦朝。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爲了解決全國各地使用不同度量衡單位的問題,決定統一全國的長度、重量和體積單位。宰相李斯負責執行這一任務,他選擇了“天下公平”這一原則作爲指導,將一斤定爲十六兩。這一制度在秦漢時期一斤大約是現在的258.6克,後來隨着朝代的更迭,一斤的重量有所變化,但一斤等於十六兩的基本單位制保持不變。直到新中國成立後,爲了方便國際貿易,採用了國際計量法,即一斤等於十兩,即500克。
另外,關於一斤等於十六兩的原因,還有一些民間傳說和解釋。例如,有一種說法是與算盤有關,算盤上的“逢十六進一”規則方便了商人的計算。還有一種道德意義的說法,認爲北斗七星、南斗六星以及福、祿、壽三星共16顆星象徵着公平交易,如果生意人公平交易,就會得到福、祿、壽三星的保佑。還有一種解釋是,古代重量單位“兩”的誕生與天平的使用有關,古人發現將度量衡設爲2的倍數最爲合適,因此“兩”被採用,最終規定一斤等於16兩。
綜上所述,一斤等於十六兩的制度起源於秦朝的度量衡統一政策,這一制度在歷史上經歷了多次變化,但基本單位制保持不變,直到新中國成立後進行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