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有二十八天的原因與羅馬帝國的歷法改革有關。在公元前46年,羅馬統帥儒略·凱撒制定了儒略曆,規定了一年爲365天,分爲12個月。單數月份爲31天,雙數月份爲30天,這樣計算下來一年會有366天,多出一天。由於羅馬習俗中,許多被判處死刑的犯人都是在二月裏執行的,人們認爲這是一箇不吉利的月份,因此在二月中扣去一天,使得二月成爲29天,這樣一年就變成了365天。這就是儒略曆的規定。
後來,奧古斯都繼位成爲羅馬皇帝。他發現凱撒是7月份出生的,而7月是大月,有31天。奧古斯都自己是8月份出生的,但8月卻是小月,只有30天。爲了顯示自己與凱撒同等的尊嚴,奧古斯都決定將8月也改爲大月,即31天。由於8月多出的一天需要從某個月份中扣除,奧古斯都選擇了從二月中再扣去一天,使得二月成爲了28天。
因此,二月的天數從29天減少到28天,是因爲曆法改革中爲了保持一年的天數爲365天而進行的調整。閏年的2月是29天,而平年的2月是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