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集資金以支持業務發展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可轉債)的主要原因是爲了籌集資金以支持業務發展。
相較於其他融資方式,如直接發行股票或債券,可轉債具有一些獨特的優勢。以下是詳細介紹:
可轉債的利率通常低於普通企業債券,爲公司提供了較低成本的融資選項。
可轉債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爲公司股票,這使得發行公司避免了股本的急劇擴張,並有可能減少對原有股東權益的攤薄。
對於投資者而言,可轉債提供了一種介於債券和股票之間的投資選擇,具有較低的風險和潛在的較高收益。
具體來說,可轉債的持有者可以選擇在特定條件下將其轉換爲公司股票,從而避免了還本付息的要求。這種轉換機制爲投資者提供了保護,同時也爲上市公司提供了一種在不稀釋股權的情況下籌集資金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