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佈均田令的目的是爲了解決當時社會存在的土地兼併和不公問題,同時爲了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鞏固封建統治。具體原因如下:
北方多年的戰亂導致大量土地荒蕪,人民流離失所。
政府手中掌握了大量無主荒地,且有“計口授田”的傳統。
當時的中央集權已得到強化,實施均田制有較大的可能性。
均田令是一項重要的土地政策和賦稅制度,它規定政府將土地重新分配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這一制度不僅使得大量農民獲得了土地,提高了生產積極性,也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推動了社會經濟的繁榮發展。均田制的實施還減少了田產糾紛,有利於無主荒田的開墾,對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起了積極作用。同時,均田制還確立了土地的所有權和佔有權,有利於依附農民擺脫豪強大族的控制,轉變爲國家編戶,從而保證了賦役來源,增強了中央集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