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的起征點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財政部統一規定的幅度內確定的。具體而言:
1.經營商品零售業務的,月銷售收入額的起征點在200~400元之間。
2.經營其他業務的,月營業收入額的起征點在120~200元之間。
3.從事臨時經營的,每次(日)營業收入額的起征點在15~30元之間。
4.按期納稅的,月營業額的起征點在5000~20000元之間。
5.按次納稅的,每次(日)營業額的起征點在300~500元之間。
此外,對於小微企業,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情況下,可以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規定可能會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的變化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