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組合是指企業為了實現行銷目標,針對目標市場綜合運用各種行銷策略和手段的系統化整體策略。
行銷組合最初由美國市場行銷學家麥卡錫在1960年提出,主要包括產品(Product)、價格(Price)、地點(Place)、促銷(Promotion)四個方面,因為這四個因素的英文首字母均為P,故又稱4P組合。這些因素代表了企業可控制的各種行銷手段,通過它們的最佳化組合和綜合運用,企業可以更好地滿足目標市場的需求,實現行銷目標。隨著行銷實踐的發展,行銷組合的概念也在不斷擴展,可能包括人員(People)、包裝(Packaging)和流程(Process)等其他要素,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和消費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