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山法是指經過評價當前的問題狀態後,限於條件去增加這一狀態與目標狀態的差異,經過迂迴前進,最終達到解決問題的總目標。就如同爬山一樣,為了到達山頂,有時不得不先上矮山頂,然後再下來,這樣翻越一個個的小山頭,直到最終達到山頂。可以說,爬山法是一種"以退為進"的方法,往往具有"退一步進兩步"的作用,後退乃是為了更有效地前進。爬山法也叫逐個修改法、瞎子摸象法。
爬山法要求人們在推演的每一步上作出局部性的合理選擇,為進行試探提供了衡量、判別的一種原則,使試探工作能具有更明顯的條理性和某種程度上的程式性與可操作性。不過,儘管爬山法有著相當廣泛的套用,但卻並非是總能奏效的,因為它也有著明顯的弱點和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