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
父母打子女是違法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等行為是被法律明確禁止的。
如果父母的行為已經構成虐待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的規定,可能會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處罰。在更嚴重的情況下,如因虐待導致未成年人重傷或死亡,刑事責任會更重。
因此,父母打罵孩子不僅違反了法律,而且在情節嚴重的情況下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