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是指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場地。
物業可大可小,一箇單元住宅可以是物業,一座大廈也可以作爲一項物業,同一建築物還可按權屬的不同分割爲若干物業。物業含有多種業態,如:辦公樓宇、商業大廈、住宅小區、別墅、工業園區、酒店、廠房倉庫等多種物業形式。
此外,“物業”一詞譯自英語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傳入沿海、內地,其含義爲財產、資產、地產、房地產、產業等。該詞自20世紀80年代引入國內,現已形成了一箇完整的概念。而物業管理是指物業公司對小區公共設施進行維修、養護,並保證小區內部的整潔,秩序的管理。人們在選房時,物業也會作爲一箇衡量的標準,好的物業可以讓居住環境更舒適。